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慶祝111年青年節新竹地區學校優秀青年表揚實施辦法

一、目    的:獎勵德行優良,服務熱心及守法、愛校之學校優秀學生,並藉擴大表揚,形塑青年行為典範,建立校園良好風氣。

二、指導單位:新竹縣政府、新竹縣議會、新竹市政府、新竹市議會

三、承辦單位:救國團新竹團委會

四、協辦單位:新竹縣市各中等學校

五、表揚日期:111326(星期六)上午10時

六、活動地點:另行通知。

七、表揚方式:

(一)於新竹地區慶祝111年青年節活動中隆重表揚。

(二)獲選優秀青年致贈獎狀,並於《新竹青年》期刊『青年楷模專欄』加以報導。

八、遴選標準:各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品學兼優,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,足資同學楷模者:

(一)代表學校參加各項競賽,屢獲佳績,有具體事實者。

(二)擔任校內班級、社團幹部推廣社團活動,有具體貢獻者。

(三)崇法守紀、友愛同學,有具體事實,足資表揚者。

(四)刻苦耐勞、純樸勤奮、熱心服務,堪為青年表率者。

(五)具有其他優良德行與傑出表現,足資青年楷模者。

九、遴選方式:各中等學校得依據本要點,遴選學校優秀青年乙名(高、國中、日、夜間部可分別遴選)並於111225日前(星期五)將推薦表寄送新竹團委會彙辦審查,逾期視同放棄。

十、附則:

(一)曾獲選表揚之學校優秀青年,請勿再推薦。

(二)推薦表中優良事蹟請具體詳填,並請黏貼2吋半身相片乙張。

(三)實施辦法及推薦表可至本會網址下載:http://hcctc.cyc.org.tw/downloa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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