慶祝114年青年節新竹地區表揚中等學校優秀青年實施辦法
一、目 的:獎勵德行優良,服務熱心及守法、愛校之學校優秀學生,並藉擴大表揚,形塑青年行為
典範,建立校園良好風氣。
二、主辦單位:中國青年救國團。
三、承辦單位:救國團新竹團委會。
四、協辦單位:新竹縣、市各中等學校。
五、表揚日期:114年3月29日(星期六)上午10時。
六、活動地點:另行通知。
七、表揚方式:
(一)於新竹地區慶祝114年青年節表揚大會中隆重表揚。
(二)獲選優秀青年致贈獎狀,並於救國團縣市團委會網路平台開闢「青年楷模專欄」加以報導。
八、遴選標準依各校在校學生品學兼優,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,足資同學楷模者:
(一)代表學校參加各項競賽,屢獲佳績,有具體事實者。
(二)擔任校內班級、社團幹部推廣社團活動,有具體貢獻者。
(三)崇法守紀、友愛同學,有具體事實,足資表揚者。
(四)刻苦耐勞、純樸勤奮、熱心服務,堪為青年表率者。
(五)具有其他優良德行與傑出表現,足資青年楷模者。
九、遴選方式:各學校得依據本辦法,遴選優秀青年乙名(高中(職)、國中、日、夜間部可分別遴選)並於
114年2月20日前(星期四)將推薦表(附件一)寄送至新竹團委會(新竹市北區演藝路23號
2樓)彙辦審查,逾期視同放棄推薦。
十、附則:
(一)曾獲選表揚之學校優秀青年,請勿再推薦。
(二)推薦表中優良事蹟請具體詳填,並請黏貼2吋半身相片乙張。
(四)活動承辦人:葉曉璉小姐,電話:5153383轉32;
E-MAIL:100302@cyc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