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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各界庆祝115年青年节社会优秀青年选拔暨推荐表

一、遴选条件:社会优秀青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
(一)年龄在18岁以上,45岁以下之非在学青年(出生日期在民国70年元月1日以后,民国96年12月31日以前),请勿遴荐在学之国/公/私立大专、高中职在校学生(属学校优秀青年)。
(二)对象以服务新竹地区各公/私立机关、社团/财团法人、公司行号、各级学校、幼儿园、军警检调…等各行各业工作领域表现优异;或从事各种公益服务爱心助人有优良具体事蹟者,品德才能足为青年楷模,皆可遴荐参与评选,请每单位推荐1名。
(三)符合职业代表性。
(四)曾接受该项表扬者,请勿再重复推荐。

二、遴选方式:由新竹团委会聘请工、商界、社团、教育、军警等行业相关学者、专家、机关代表,组成3至5人评选小组,负责评选事宜。

三、表扬方式:
(一)暂订于3月28或29日当日举行庆祝115年青年节表扬大会,邀请各界机关首长、贵宾为每位优秀青年隆重表扬与贺彩,让获奖青年倍感荣耀。
(二)获选优秀青年致赠奖状乙帧鼓励,作为青年楷模之荣耀。
(三)救国团新竹团委会于网路平台开闢「青年楷模专栏」加以报导。


四、附则:
(一)请申请选拔之优秀青年提供以下资料:
1.推荐表之具体优良事蹟栏,请简介其优良德行、杰出成就之奋斗经过及对社会国家之贡献120-150字,以供评选委员审查。
2.自传1篇(含佐证资料如得奖证书、感谢状、推荐函、照片…等),以A4、16号字、横式打字,1,000字为限)。
3.大头照1张及生活照(请尽量提供与得奖优良事蹟相关之照片)2张之电子档,以供表扬活动简介使用。
(二)遴荐表(如附件一)请于115年2月23日前(星期一)前,择以下任一方式缴交:
1.请掷(寄)送本会(30044新竹市北区演艺路23号),并註明新竹各界庆祝115年青年节筹备委员会收。
2.请将遴荐资料(需推荐单位或推荐人核章),扫描成PDF电子档,档名填入「社会优秀青年遴荐+姓名」,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070304@cyc.tw汇整。
(三)本实施要点如有未尽事宜,得适时修订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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